有些開發商會在重大計畫中任命地方村長為承包商,村長從他召募來工地當工人的每名村民人頭,每天可以賺五元人民幣,這些小錢累積起來很可觀—在大型開發計畫的營建期間可能有多達數千名村民支領薪水。村長拿開發商的好處,開發商則可以確保如果發生土地爭議,有人會為這項建案說話。當與海口村民的爭議升高時,觀瀾湖只要打一通電話就能讓一整輛巴士的地方官員趕到現場擺平事情。開發商「很清楚遊戲規則」,一名承包商說:「這是在中國運作的方法。」(本文出自《高爾夫與中國夢:禁忌的「綠色鴉片」經濟》,丹?華希本 著,聯經出版,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arrow
arrow

    nx751rb9l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